【建工校區】場地申請借用單(限校內單位使用)
借用程序 注意事項
一、 依據本校運動場館管理使用須知,運動場地以體育課教學優先使用。
二、 本申請單主要提供本校內單位無法於本校場地系統登記者臨時使用。
三、 大型活動欲借用運動場館者,請以電子公文方式會辦體育室。
四、 考試週場館不外借。
五、 如校內舉辦重大比賽或活動,本單位保有場地使用管理權。
六、 運動場館僅供體育運動,不提供辦理非運動等其它項目使用。
七、 雨天,場地易濕滑,請留意自身使用情況。
八、 使用期間場地設備若有損壞,不堪修護或遺失由申請單位進行維修或照價賠償,未依規定使用即取消後續借用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