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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體育署兩岸體育交流宣導

發佈日期 : 2025-05-23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5-23 公告分類 : 活動組公告

一、兩岸體育交流應秉持「對等尊嚴、相互尊重」原則辦理各項活動,並遵守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兩岸

  體育交流處理規範」相關規定。

二、請各單位交流前應掌握各項活動資訊(如活動目的、辦理單位、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),不得參與中國大陸所辦「全國

  性」體育活動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動,亦不得接受任何矮化或對我方不利要求或安排,以利交流健康有序。

三、另大陸委員會自113年6月27日起調升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旅遊警示為「橙色」,建議國人應審慎評估赴陸港澳之人身

  安全風險並避免非必要旅行,倘經評估仍認有前往之必要,請於出發前至大陸委員會「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」系統進行

  登錄,以保障人身安全與權益。

兩岸體育交流宣導

兩岸體育交流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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