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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通知】112-1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
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(如附件1)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   (一) 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
   (二) 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。

   (三) 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(含)(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)。

三、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期間每月6,000元生活助學金,服務學習時數每週不得超過8小時,每月不超過30小時,服務學習內容由本室訂定工作分配與考核管理。

四、需求人數:

   (一)建工校區:1名。

   (二)旗津校區:1名。

五、申請方式:請於112年09月06日(三)前至校務系統(http://webap.nkust.edu.tw/nkust/index.html)之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,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,點選申請服務單位「行政單位-體育室教學組」,請詳見生活助學金系統操作說明(如附件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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