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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「115年宏道獎獎勵辦法」

一、獎項與獎勵:

  (一)運動教練類:最佳績優訓練獎、最佳運科實踐獎、最佳全人培育獎、最佳基層培育典範獎,各獎項頒發

           獎金15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  (二)運動科學照護類:最佳選手照護貢獻獎,獎金15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  (三)運動媒體類:最佳運動媒體獎,獎金15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  (四)賽事裁判類:最佳運動裁判獎,獎金15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  (五)運動行政類:最佳卓越後勤獎,獎金15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  (六)運動公益類:最佳運動公益獎,獎座一座。 

  (七)特別獎類:終身成就獎,獎金50萬元及獎座一座。 

二、申請對象:

  (一)運動教練類:競技運動教練、競技運動訓練團隊。 

  (二)運動科學照護類:運動醫學醫師、運動物理治療師、運動心理師、運動營養師、運動防護員、運動科

             學照護團隊、運動輔具研發團隊等。 

  (三)運動媒體類:大眾傳播媒體。 

  (四)賽事裁判類:競技運動賽事裁判。 

  (五)運動行政類:政府部門、體育團體或民間機構、個人。 

  (六)運動公益類:企業、個人或團體。

  (七)特別獎類:致力於推展體育運動,有重大貢獻者(僅接受推薦)。 

三、報名方式:

  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(逾期不受理),至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官網宏道獎專區-報名須知及書表

  (https://twnsdpa.org.tw/award-files/),下載報名書表填寫並掃描佐證資料,彙整後寄至

  hdc@grandvision.org.tw 或郵寄紙本至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(108 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2樓),

  請註明「宏道獎」報名。

四、檢附「115年宏道獎獎勵辦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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