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競賽時間:110年11月23日(二)18:00至19:30
二、競賽地點:楠梓校區田徑場
三、競賽規則:
(一)比賽制度:採單淘汰制。
(二)比賽規則:
1. 出場比賽選手至少14名,至多為16名。女生可參加男生組,男生不得參加女生組。
2. 中央線與兩端勝負線距離各為1.5公尺。
3. 比賽時間均為1分鐘,再規定時間內移動中央標誌帶於1.5公尺決勝線外者為勝,若無法分出勝負,則休息三分鐘後再比賽。
4. 比賽開始至3局結束,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人員,違規者以取消該場比賽資格論(不同場次可以更換比賽選手)。
5. 如各勝1局,第三局可休息3分鐘,再進行比賽。
6. 選擇場地由領隊猜拳決定之。如各勝1局,則第3局需再猜拳決定場地。
7. 附則:
(1)比賽選手必須穿著同色系運動服(建議著長袖、長褲),不得穿著凸出顆粒狀鞋底(如釘鞋、足球鞋、棒球鞋等)或帶手套,
可穿著凹陷紋路之球鞋(如慢跑鞋、籃、排、網球鞋等)。
(2)如未照規定穿著,經對方抗議則取消該隊與賽資格。
(3)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醒疫苗施打後二週(14天)內避免劇烈運動,請提醒參賽學生務必留意接種日期,如有身體不適情形請勿
貿然參賽!
(4)請於比賽前30分鐘攜帶 1.學生證 2.疫苗接種卡(翻拍照片亦可)或健保卡至報到處進行檢錄。
四、旗津校區參賽學生請於11月23日(二)17:30至旗津校區校門口搭乘接駁車至楠梓校區參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