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運動部「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獎勵績優運動產業專題研究作業要點」廢止

一、​鑒於運動產業已成現今學術與實務顯學,研究產能充沛,旨揭要點階段性推動與獎勵任務已完成,爰回歸市場機制,並經

  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4日以運產(一)字第1150401206A號令廢止。
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何專員,電話:(02)8771-1252。